关于转发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“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”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》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“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”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》的通知
现将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“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”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》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“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”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》(见附件1、2)转发给你们,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,于4月10日前将有关申报材料纸质版(需加盖单位公章)、电子版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思教科、学生事务管理科(“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”申报材料报送至思教科、“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”申报材料报送至学生事务管理科)。
联系人、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:
思教科 吴老师 8120213 sgu_sjk@sgu.edu.cn
学生事务管理科 周老师 8120230 xssw@sgu.edu.cn
附件:1.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“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”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.rar
2.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“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”推选展示活动.rar
党委学生工作部
2022年4月6日